法医病理鉴定室
法医病理鉴定室为中心最早开展社会服务业务室之一。法医病理室运用现代法医学理论与技术,准确及时地进行科学鉴定,年均完成法医病理学鉴定500余例,为群众解除疑惑,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贡献力量。在鉴定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以科学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秉承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为宗旨,提供优质服务,赢得了群众的信赖。
近年来,本鉴定室参与完成了贵州省一批大案要案及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力案件的侦破/鉴定工作,如“瓮安6.28李树芬死亡案”、“沿河赵德刚死亡案”、“夏丽莎整形死亡案”等。2019年,中心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遴选为“公民非正常死亡鉴定机构”,为贵州省唯一一家。同时,中心主任兼法医学院院长、本室鉴定专家王杰被评为全国“最美司法鉴定人”。
鉴定项目
本室接受委托对各种非正常死亡和不明原因死亡的尸体进行法医学解剖和病理组织学检验,对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致伤方式、损伤时间等法医病理学范畴的项目进行鉴定。
本室接受各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刑事、民事案件中尸体解剖检验鉴定;接受省、市医学会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医疗纠纷案件中尸体解剖检验鉴定;同时接受医疗纠纷案例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参与度等司法鉴定;接受律师事务所及有关单位的法医学咨询。
实验室场地
法医病理鉴定室拥有解剖室、取材室、标本储藏室、切片制作室、阅片室等专业鉴定场地800余平方米;拥有ZT-12P2组织脱水机、YB-6LF包埋机 、YT-7F生物组织摊片烤片机、YR-21全自动染色机、BX53F奥林巴斯显微镜、DME-DFC280徕卡显微镜等仪器设备,总价值8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