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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2024-07-08 09:43  

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医学 专业名称:法医学 专业代码:100201K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标准学制:5年

一、培养目标

(一)总体培养目标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足贵州、服务全国、面向世界,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崇高理想,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创新精神、人文素养和一定的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医学基本理论知识,系统的法医学理论及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健康体魄,具有良好思维判断及分析问题能力、熟悉司法鉴定程序、掌握司法鉴定技能,毕业后能在各级公检法机关、科研院所、司法鉴定机构、医疗机构、保险公司等从事法医学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职业道德与素养要求

1.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具有社会责任感及诚实守信的品德,忠于人民,立志为法医学事业的发展而奋斗。

2.适应科学技术发展及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发展要求,热爱法医学事业,将公正与科学鉴定作为自己的职业操守。

3.具有吃苦耐劳的品质和承受各种压力的心理素质。

(二)知识要求

1.掌握与法医学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和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实践。

2.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司法鉴定的基本技能。

4.熟悉法医学鉴定的基本知识和案例分析的思维方法。

5.熟悉与法医学有关的我国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法医工作的政策和规程。

6.了解法医学学科理论体系形成的概况和特点,了解法医学的应用前景及发展动态。

7.了解法医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影响和相互关系,善于将实践知识进行理论总结。

(三)能力要求

1.具备法医学专业的思维和分析能力。

2.具备合理运用法医学理论选择技术和方法进行鉴定的能力。

3.具备有效沟通交流的能力,同时具有“一种能力两种意识”,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意识。

4.具备出庭接受质证的能力。

5.具备对公众进行法医学知识的宣传教育的能力。

6.具备利用图书馆、计算机和网络等信息技术研究法医学问题及获取新

知识与相关信息的能力,并进行自主学习、终身学习。

7.熟悉1门外语,具有一定的听、读、说写能力,能阅读专业文献、书刊。

(四)合作与创新要求

1.具有终身学习观念,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具有不断追求卓

越的精神。

2.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协作开展工作的意识。

3.具有细致观察和谨慎判断的能力,能够灵活应对各种变化。

4.具有科学态度、具有理性分析能力、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

5.具有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树立依法从业的观念,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五)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要求

具备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具有投身实践创新创业的能力。

三、专业特色

法医学是研究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身损害、死亡、身份鉴识等问题,为刑事侦查提供线索,为审判提供科学证据的医学学科。是基于法律实施的需要产生的,主要通过法医学检验提供科学证据,协助侦查及刑事、民事案件的审判,并为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相关依据。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扎实医学基本理论和系统法医学专业知识、良好思维判断及分析问题能力、熟悉司法鉴定程序、掌握司法鉴定技能,毕业后能在各级公检法机关、科研院所、司法鉴定机构、医疗机构、保险公司等从事法医学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四、专业课程

核心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医学伦理学、体育、英语、医用化学、计算机应用基础、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组织胚胎学、病原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医学遗传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流行病学、外科学、内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犯罪心理学、法医法学、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人类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现场学、法医昆虫学等。

(一)公共课程

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正确看待自然、社会和人生发展。培养学生广阔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行为和伦理知识,培养学生健康的职业价值观和科学态度,锻炼学生协作和沟通技能。打下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掌握外语、计算机等学科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由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医学伦理学、大学英语、体育、军事课、计算机技术学等课程组成。

(二)专业基础类课程

构建学生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和能力。主要由医学细胞生物学、高等数学、医用物理学、有机化学、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医学免疫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原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医学遗传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外科学、内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犯罪心理学、法医法学等课程组成。

(三)专业类课程

掌握法医专业各学科的理论及实践技能,强化专业课程的技能训练。主要由法医学概论、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精神病学、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人类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医现场学、法医昆虫学、医疗损害鉴定理论与实践、法医临床检案实践、法医物证检案实践、法医病理检案实践、法医毒化检案实践等课程组成。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法医学专业实践性教学主要包括临床医学实习、法医学专业实习和科研训练,总计48周。其中临床实习24周,于第8学期实施,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和儿科实习,在学校指定的三级以上教学医院进行。专业实习24周,于第9-10学期实施,实习内容涵盖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临床、法医毒化、刑事科学技术等专业内容。其中在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实习12周,由贵州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统一安排,赴全省各市(州)、区(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社会鉴定机构实习12周,由法医学院安排至省内外大型综合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六、毕业条件与授予学位要求

1.最低毕业学分要求:本专业须修满培养方案中全部规定内容学分230学分,其中通识选修课程最低修读12学分,专业教育平台课程107学分,个性发展平台课程最低修读14学分,毕业实习、毕业考试实践教学环节50学分。

2.根据《贵州医科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与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第二课堂与创新创业学分是学生完成学业的必要条件之一,本科生需修满10个学分方可毕业。

3.授予学位及要求:在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贵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授予学士学位。

七、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要求

通识选修课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中至少要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中选修1门并且通过考核,学习取得2个学分,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方可毕业。同时学生应选择国家安全教育相关的课程进行学习。

详见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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