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满足疫情期间客户/委托方特别是公检法部门的司法鉴定服务要求。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教工支部克服困难,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创造条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各项工作。
刚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的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制定了详实的复工复产方案,并上报学校审核备案,在确保防护措施到位的前提下,于2020年2月24日起开展司法鉴定服务工作。
为有序推进司法鉴定服务工作有序复工复产,切实保障好委托机关、被鉴定人、陪同人员(被鉴定人活动不便时需一名陪同人员)和鉴定人员的身体健康是重中之重。为此,制定了严格的疫情防控期间接案方案,并把防控工作落实落细。首先,在学院/中心党委的号召下,法医教工支部党员群力群策,带领中心全体员工通过主动捐献,积极寻找购买或捐献渠道等方式,筹集防控物资,如:84消毒液、75%酒精、防护服、医用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护目镜、喷壶、鞋套、消杀工具、普通隔离衣、帽子、手套等等。其次,在法医教工支部党员同志带领下鉴定中心工作人员积极主动报名组成“引导组”,采取“引进送出、全程陪同”的工作方法。同时,对前来接受鉴定服务的人员做好健康登记、落实体温检测、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并检查是否做好个人防护。再次,对校内接案,中心采用集中办公的工作方法,所有案件登记、受理、缴费集中在法医临床门诊受理接待室办理,并保持好工作区域清洁,门诊接待室、走廊及前花园每日均按照规范流程消杀两次(分别于10:00和16:00各消毒1次)。对校外接案(以法医病理为主),接案前均要求委托机关对被鉴定人近期旅行史、死亡经过、临床表现进行充分调查,并形成文字资料加盖红章后先传至中心,有就医资料者委托方应提供完整的就医资料,法医病理授权签字人根据上述资料进行合同评审,报中心领导层同意方可受理。同时委托方需提供包括空气、水处理、温湿度控制等达到要求的解剖鉴定室,并向中心鉴定人员提供当次鉴定所需的防护服(每例至少四套)。最后,为保障委托机关、被鉴定人、陪同人员和鉴定人员前来人员的身体健康,鉴定人员进入鉴定环境时须穿防护服、戴防护帽、N95口罩或双层医用外科口罩、护目镜、两层手套等,切实做好防护,减少潜在的感染风险。询问案情时需仔细询问送检人员近20天内行动轨迹,是否进入湖北或其他重点疫区,是否曾与上述区域人员接触。接案结束,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消杀毒。
中心在严格的疫情防控接待方案指导下,鉴定人员规范有序地推进复工复产,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鉴定服务工作,自复工以来,共受理司法鉴定案件316例,(其中法医病理鉴定案件29例,法医临床鉴定案件216例,法医物证鉴定案件50例,法医毒物鉴定案件31例),发放司法鉴定意见书314份,及时实现了复工复产,解决了疫情事件以来大量司法鉴定案件堆积的问题,及时满足了被鉴定人、委托机关和客户的司法鉴定需求,助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尽快回归正常轨道。
附图: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复工复产方案论证及工作图片4张。
图1:复工复产工作筹备会
图2:前来人员进行健康登记、体温检测、检查个人防控
图3:法医临床接案
图4:法医物证信息采集
图5:法医病理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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